高新认定申报面议
高企认定申报面议
国家**企业认定面议
国家高企申报面议
科技项目申报面议
关于2020年高企申报的相关疑问解答:Q1.研发支出全作资本化了,那么年审和汇缴期间费用表如何披露研发费用呢?答:年审可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一栏体现(反映累计余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表无法体现资本化费用,但是加计扣除申报表是可以填写的(汇总在40行次,然后在42行填写资本化,这样就不会计算加计扣除了)。另外,研究阶段由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费用一般采用费用化处理,开发阶段费用可采用资本化处理,不建议全部研发费用均作资本化处理,以免增加申报风险。
Q10. **出中小企业1-4条件的企业也要申请吗?答:**出中小企1-4条件的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不用进行申请。今年广东省科技厅提出的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才需要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不符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不用申请。
申报企业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二) 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三) 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认定工作,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安排:2020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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