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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
条  为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我区“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根据《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佛府办〔2017〕25号)、《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7-2019)》(南府办函〔2017〕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条  区每年安排“四上”企业培育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或商(协)会进行资金扶持。其中:对企业的扶持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税收分成比例共担;对商(协)会的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关于佛山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管理办法
扎实开展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工作。
1.加强实地走访和企业调研工作。各区在与企业的交流中注意主动收集企业在小升规前后面临的**问题,能解决的集中力量当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并跟踪落实。(各区)
2.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和培训工作。2019 年培训的重点是消除企业登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顾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联合市和市税务局等,汇总各类涉企优惠政策措施,包括财税管理、统计规范等企业服务信息,对各区、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商(协)会等涉企服务机构人员开展小升规工作能力提升培训,共同做好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各区、镇(街道)要针对本区域内后备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专题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的小升规意识和积性、主动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区)
3.认真做好小升规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登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工作。加大对小升规后备企业的帮扶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暖春行动”“挂点联系企业”和不定期走访企业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动转型升级上规模。(各区)
关于佛山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管理办法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二批)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2019 年 3 月,我市启动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批共有 427 家新升规工业企业申报成功, 完成率为 56 %。为让更多的新升规工业企业受惠,现决定开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二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尚未申报省扶持资金的 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
关于佛山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管理办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天河区科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进行奖励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9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相关工作,请积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
一、工作要求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2019年由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含新投产、转)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按1:1比例予以配套。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3),填写承诺函(见附件4),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公章后制作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指引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各区业务主管部门须在2020年4月3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见附件5)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企业*重复注册。
(2)填报:企业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并在网上提交时间前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2020年3月1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2020年3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2.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申报系统于3月1日开放至3月25日,区业务主管部门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企业须在3月31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须在4月3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市大院综合楼701室)。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封面(样板).doc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承诺函(样板).doc
3.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申报指引.doc
4.各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5.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7日
http://gzkexiong.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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