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Q13. 做RD证明材料时,申报通知只要求提供立项书、中期总结、验收书,需要提供研发费支出的凭证吗?
答:RD证明材料没有明确规定要附上研发费用支出凭证,RD证明材料提供立项,过程,结题等材料即可。
广东2020年高新认定申报难点
Q8. 外观设计研发支出,有**,但加计扣除时被科技局评估不能被加计扣除,能否在申请高企时作为研发费?
答:外观设计是否能被视为研发项目,单纯的外观设计不建议列为研发项目,但如果外观设计过程中是采用了科学技术新知识或者具有实质性改进技术等可以被认为是研发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归为研发费,企业需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另外加计扣除的标准和**企业认定标准不一样,项目被科技局评估不能被加计扣除,对申请高企时作为研发项目归集费用没影响。规划项目时将该**作为项目的其中一项成果即可,其对应的相关费用即可列入研发费。
广东2020年高新认定申报难点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
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起。
  2017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或者曾申请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须凭本人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申请认定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指引见附件1)。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了工商更名,须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2)。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须及时报告地市科技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注销多余账号,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三) 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地市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县(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广东2020年高新认定申报难点
Q15.A、B联合研发的,申请时由A发起的待授权的**,现在约定加上B公司的名字(或全部转给B公司),能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
答:可以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具体是合作研发还是*要B公司和A公司实际研发合作和协商,知识产权方面如果B公司申请高企,需要A公司出具关于放弃该**用于申报高企等声明。
-/gbafgah/-

http://gzkexiong.b2b168.com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