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高企认定
优质服务一对一服务
服务单价面议
服务范围全国
服务类型外观/实用/发明
申报中RD表和PS表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RD项目可以列没有产生收入的研发百投入项目,PS表的数据是按照RD项目转化出来的科技成果的终表现形式,即依托**年的RD项目终产生销售收入PS表。
认定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度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RD指的是企业的研发项目,研发项目分类窍门:
1.根据企业实际研发项目分类
2.根据企业取得的进行分类
(应与企业的内部立项或者外部知立项数量、名称、项目参与的人员、研发费用预算等保持一致)
PS表是指高新收入,高新收入分类窍门:
1.根据产品类别分类
2.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进行分类
国家申报时,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1、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评分标准的变化,过去数量够就可以得高分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重点已经转变到知识产权技术的程度和对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上了。注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知识产权的要求保护范围对评分的支撑。
2、再次提醒企业,要把高企认定作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强者更强、弱者变强,打造**老店的重要手段和主要路径。
3、成果转化一定要注重转化能力这一评价指标,要能自圆其说。特别注意同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的,只算一个。
4、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数据,要与审计报告相同,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不一致的要说明理由。依据表内数据计算的占比,要符合高企的要求。
5、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评分的,须是缴纳年费处于有效状态的。
6、企业股改后导致的收入增加,企业补缴了税收的,以企业股改后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企业须提供补缴税收;企业没有补缴税收的,以纳税申报表为准,企业须提供相一致的审计报告。
所得税税率按照多少减免?
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由原来的25%降为15%!可以为企业剩下笔钱!那么,具体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一、明确享受优惠的时间
1、企业获得后,自其证书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举例说明
A企业取得的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A企业可自2017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7、2018和2019年.
2、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举例说明
B企业的证书在2019年4月20日到期,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15%税率预缴.如果B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证书,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重新获得证书,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二)明确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范围、程序和追缴期限
1、明确后续管理范围:
认定过程中和享受优惠期间,统一了管理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
2、明确调整后续管理程序:
税务机关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后,通知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3、明确追缴期限:
将《关于修订印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十六条中的追缴期限"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明确为"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避免因为理解偏差导致扩大追缴期限,切实**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优惠的备案要求
在留存备查资料中,涉及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领域、**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职工和科技人员、研发费用比例等相关指标时,需留存享受优惠年度的资料备查.
(四)明确执行时间和衔接问题
1、明确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按照《关于修订印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认定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4号)废止.
申报科技人员不够怎么办?
1.申报高新百技术企业*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当年指 2013年 (如果2014年申报)
2.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
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人员。
在实际工作中,直接科技人员比较*界度定,凡是参与研发项目的并且有大专以上*,均可确认为直接科技人员。而对于科技人员的确认
却不太*划分。如在生产过程中负责质量、工艺的大专以上人员可以确认为科技人员。而在行政、人事、财务工作中具有大专以上的人员是否属于科
技人员?这问个的确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进行划分。
3. 在具体实际工作中的处理上,可以把握这样一个原则:
如果研发部门和质检部门、检测部门等与研发直接相关的部门*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已经达到30%以上,则不需要再从其他部门筛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如果未达到30%,则从其他部门筛选部分确实从事技术活动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直至达到规定比例。
http://gzkexiong.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