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5.A、B联合研发的,申请时由A发起的待授权的**,现在约定加上B公司的名字(或全部转给B公司),能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
答:可以算是B公司的科技成果,具体是合作研发还是*要B公司和A公司实际研发合作和协商,知识产权方面如果B公司申请高企,需要A公司出具关于放弃该**用于申报高企等声明。
Q11. 研发费专审数据比审计报告的研发费数据大,有没有问题的?
答:企业出具审计报告时归集验费用和研发费用专审时候采用标准不一样,是有可能出现研发费用专审数据比审计的研发费用数据大,如果二者体现的研发费用相差不大,无须提供说明;相差较大则须提供说明。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Q10. **出中小企业1-4条件的企业也要申请吗?
答:**出中小企1-4条件的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不用进行申请。今年广东省科技厅提出的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才需要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不符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不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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